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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范建军律师 范建军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,法律功底深厚,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案件,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范建军律师的职业格言是: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。办案严谨、高效,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,以提供当事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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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范建军律师

手机号码:15167821816

邮箱地址:fjjdls@163.com

执业证号:13303201210779271

执业律所: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南外路新桥一号楼二楼

交通事故

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表现

1、追尾的,后车负全责;

2、变更车道是,未让正在改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,负全责;

3、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,转弯车全责;

4、红灯亮时,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,右转弯车负全责;

5、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,负全责;

6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下坡车已经行驶至中途,而上坡车未上坡时,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,上坡车负全责;

7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,下坡车负全责;

8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,负全责;

9、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准、标线的地方掉头时,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,负全责;

10、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,超车方负全责;

11、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要一天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从前车右侧超越的,负全责;

12、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,负事故全责;

13、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的,负事故全责;

14、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,负全责;

15、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,负全责;

16、装载的货物在遗撒、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,负全责;

17、进入无灯控制的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,负全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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