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建军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,法律功底深厚,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案件,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范建军律师的职业格言是: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。办案严谨、高效,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,以提供当事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范建军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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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303201210779271
执业律所: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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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某类合同的名称,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。有名合同即典型合同,是指在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范约合同:如我国《合同法》所规定的15类合同,《保险法》所规范的保险合同等,均属于有名合同。法律规定有名合同的内容,并不是要代替省事人订立合同、而主要是为了规范合同的内容,指导当事人更迅速地缔结契约,减少缔约成本及尽量避免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引起的纷争。所以,《合同法》规定的有名合同的内容对于合同当事人仅具有指导作用,他们可以通过约定改变法律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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